双软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二)企业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0%。

  (三)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四)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了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 GB/T 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依据 SJ/T 11234 或国际 CMMI 标准,通过了 CMMI 能力评估,已建立完善的软件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

 (五)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符合我国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企业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其中至少 1 件软件产品拥有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或标准,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

 (六)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七)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12月

三、申报流程:

  1、自愿申请:(登陆省软协网站(www.jssia.org)进入省软协在线申报系统(www.jss.org.cn/UserCenter/Login.aspx),按照要求填写后上报,之后提交纸质材料,并缴纳评估费用。

  2、材料受理:在每年受理工作开始后,省软协及各市受理点工作日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受理,每月 5 号为当月受理截止时间点。受理员对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开具《软件企业评估受理单》。

  3、专家评审:省软协组织行业、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现场评估:专家根据评审情况,对有需要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5、公示公告:每月月底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评估结果(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链接:https://srpg.csia.org.cn/),并将结果发送至企业联系人手机。

  6、颁发证书: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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