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通知

各企业负责人: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重要的科技资质,2023年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该资质有效期一年,一年一认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奖励

江宁开发区给予首次认定备案企业2万元奖励;认定备案企业可申请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最高30万元资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亏损弥补由5年延长至10年;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详见附件1)

申报条件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有科研人员、有研发投入。(详见附件2)

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获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8日。只有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才能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因此鼓励企业尽早提交认定,尽量在4月20日之前提交。
2、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相对简单,只需要在网站上按照企业信息填写一张表格上传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

联系方式

江宁开发区为企业提供免费的申报服务

如有需要或咨询请电话联系

025-52071107,025-52078119,

18602548336,15062220079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填报攻略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gLU_NXuUjkk-Faom1v97w?pwd=dpuk

提取码:

dp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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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君瑶——
——责任审核:柯伊——
——转载来源: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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